9日
市物业办对城区住宅物业小区
消防安全大检查工作情况进行通报
明确对现场检查情况良好
按时报送信息的79家物业服务企业
给予企业考核加分奖励
今年元月中旬,市物业办联合各城区住保局和市物业管理行业协会,开展了城区住宅物业小区消防安全大检查工作,组织城区物业服务企业开展物业区域消防设施设备摸底和消防安全隐患自查,截至上月中旬,已有126家小区的79家物业服务企业按时报送了自查情况和摸底数据。现场抽查情况显示
我市城区近年交付使用的
尚在质保期内的住宅楼
消防设施设备普遍齐全完好
交付使用超过5年的住宅楼
还存在一些消防安全问题
例如启文物业所服务的城上城小区,物业办公所在楼栋单元半数以上消防箱内水枪水带不全或箱体损坏。
部分房屋建设和交付使用较早,原建设标准低、消防配置不全,不能满足现在的消防安全要求
例如扬州路政府小区20号楼2单元所有楼层未配置水枪水带,冶钢滨江花苑小区消防箱、应急指示、报警器等消防设施设备均未配建。
原有消防设施设备老化破损,小区物业服务企业已采取检查、维修、报告等措施处理,但因破损严重、业主不同意使用维修资金、业主未交存维修资金等原因导致问题未能全部解决
根据《湖北省物业服务和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及消防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市物业办要求各物业服务企业依法依规及时妥善处理物业区域消防安全问题,尽到物业企业的责任义务,否则将依法依规处理物业服务企业。
同时,对现场检查情况良好、按时报送信息的79家物业服务企业给予企业考核加分奖励,对在本次工作中未报送自查信息的物业服务企业予以企业考核扣分处理。
文章来源:东楚晚报